农民工遭遇工伤,不用愁拿不到“误工费”,他们可以拿到相当于误工费的停工留薪期工资。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者患上职业病,需要停工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要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工资。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重或情况特殊,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停发原待遇,开始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停工留薪期满后还需治疗,依然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也就是说,农民工工伤后,在合理的停工留薪期内,有权利让单位按原来工资待遇按月发钱。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农民工也有办法维权,可以先和单位协商,也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些合法途径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