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对强奸罪的量刑作出明确规定,共分三档幅度。
一般情形下,行为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刑期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在对应量刑区间内从重处罚。
存在特定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这些情形涵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情况,涉及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情况,发生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情况,二人以上轮奸的情况,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情况,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况。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构成犯罪的,以强奸罪定罪处罚。
行为人同幼女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认定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