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争夺子女抚养权时,女方并无天然的优先归属保障,所有判定都围绕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这一核心标准展开,不会直接默认抚养权归女方。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常规状态下由母亲直接抚养,但如果母亲存在长期无法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重大不适宜抚养的病症,或是明明有抚养能力却完全不尽抚养责任,孩子也可以交由父亲直接抚养。
孩子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双方自行协商确定抚养权归属,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法院会逐一比对双方的收入水平、居住环境、学历教育背景、日常陪伴孩子的时长等条件,筛选出能给孩子提供更稳定优质成长环境的一方。如果孩子长期跟随其中一方生活,贸然改变现有生活环境会对孩子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或是其中一方没有其他子女,而另一方还有其他子女,这一方会获得优先考虑的资格。
孩子年满八周岁后,自身的真实意愿会被放在首要位置,只要孩子明确表达希望跟随某一方生活,法院通常都会直接采纳对应的诉求。
就算抚养权已经完成判定,后续要是出现抚养方拒不履行抚养义务、虐待孩子等特殊情况,另一方也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变更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