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父母给孩子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正常情况下到孩子满十八周岁就自动结束了。
孩子一旦成年,父母之前基于法律规定必须履行的抚养责任就已经完成,所以夫妻两个人离婚的时候,根本不存在要判定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哪一方的问题。
放到实际的法院审判场景里看,年满十八周岁的正常成年人已经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可以自己决定住在什么地方、和哪一方共同生活,父母不用再像管未成年孩子那样替他做选择。
夫妻俩如果有想法,可以私下和已经成年的孩子商量后续的探望、日常帮扶这类家庭相关的安排,这类协商完全是家庭内部自行约定的内容,哪怕双方谈不拢,去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法院也不会把这些内容纳入裁判的范围里。
不过也有特殊的例外情况,如果成年子女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形,比如还在接受高中或者更低层级的学历教育,或是因为身体原因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没办法靠自己的收入维持正常日常开销,这种时候父母还是要协商后续抚养费怎么分摊,要是双方谈不出一致结果,其中一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来处理相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