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法院提起抚养权变更诉讼的费用,按案件具体程序划分,核心判定依据为案件是否涉及财产争议。
不涉及财产纠纷的抚养权变更案件,按固定件数收取诉讼费。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这类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涉及财产分割的抚养权变更案件,按财产标的额实行比例累计交纳规则。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部分,无需另行交纳诉讼费用。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的比例交纳对应费用。
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抚养权变更案件,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均可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当事人经济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法定条件的,可向受理案件的法院提交申请,办理诉讼费的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手续。
最终应收的诉讼费用,以受理该案件的人民法院核定的标准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