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会碰到配偶故意藏着掖着不拿出部分婚内债务的情况,不少人第一反应是觉得所有没提前说的婚内债务都和自己没关系,其实这种想法不符合现行的法律规定。按照民法典的对应条款,婚内产生的债务得先区分性质,真正用到夫妻共同生活、双方一起点头借下的钱款,属于共同债务要两人一起还,纯属某一方私下借了自己花、没贴补家用也没用到夫妻共同经营项目里的,就属于举债方的个人债务,和另一方完全无关。
要是发现对方刻意隐瞒了原本属于双方要共担的债务,你可以先试着和对方坐下来把话说开,要求对方把所有债务的真实情况全部摊明,一步步商量好各自要承担的具体份额。如果双方谈不拢,你完全可以直接去当地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请求法院对这笔之前没披露的共同债务做明确的分割判定。要是对方刻意瞒报债务的操作,直接让你在当初离婚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吃了暗亏,你还能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则要求重新划分夫妻共同财产,刻意隐瞒债务的一方会因为这类隐藏婚内共同财产的不当行为,被判定少分甚至完全不分对应财产份额。
就算你全程对这笔被隐瞒的共同债务毫不知情,只要债主找上门要求你们俩一起还钱,你还是得先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的清偿责任。等你把钱还完之后,完全可以拿着当初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向当初故意隐瞒债务的那一方要回你多承担的全部钱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