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分不清普通欺诈和刑事诈骗的边界,也容易把普通经济纠纷误认成诈骗,司法实践里对诈骗案的定性有非常明确的实操判断标准。
先看客观层面,首先要看所谓的欺骗是不是触及了核心事实,不是说随便两句产品夸大都算诈骗的欺骗行为。比如商家说普通护肤品有抗衰老奇效,这只是正常的宣传夸大,但要是你虚构自己是银行工作人员,说能帮人办低息贷款收手续费,这种直接虚构身份和资质的,就属于实质性欺骗。还要看给钱的人是不是真的被这个谎言骗到了,才交出的财物,要是对方明明知道你说的全是假的,还出于别的原因给你转钱,这种情况根本不构成诈骗。另外涉案的财物得达到各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普遍是三千到一万以上,没到这个数的最多算治安违法或者民事欺诈,够不上刑事诈骗。
主观上的核心判断点就是有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区分诈骗和普通民事借贷、合同纠纷的关键。这个主观想法不是靠行为人自己说的,是看他拿到钱之后的实际行为,比如拿到钱直接跑路,拿去赌博挥霍,根本不按之前说好的用途用这笔钱,最后躲起来躲债不肯还钱,这些情况都能直接推定他一开始就想把钱据为己有。如果他拿到钱之后真的按约定去经营,一直按时还钱,最后只是因为经营不善实在没能力还,这种情况就算欠了钱也不能随便定诈骗。
还要注意和其他相近情况的区分,普通的民事欺诈里,当事人其实是真的想履约的,只是过程里隐瞒了部分小细节,最后因为履约出问题产生纠纷。要是诈骗行为发生在签合同的过程里,或者涉及金融领域,会优先适用合同诈骗、集资诈骗这类特殊的诈骗罪名,不会直接定普通诈骗罪。
最后定性诈骗不能只靠某一方的口述,得有完整的证据链,既要有双方的陈述,也要有虚假聊天记录、合同这类能证明虚构事实的材料,还有转账流水、财物流向的凭证,所有证据串起来能对应上前面说的所有要件,才能最终定成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