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被要求承担前夫或前妻婚内债务的情况并不少见,相关清偿规则有明确法律依据。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部分,双方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任意一方主张全额还款,不用受夫妻之间内部约定的限制。
这类债务的认定范围有明确边界,要么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是一方事后明确追认的共同举债,要么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实际全部用于家庭日常开销的部分。
还款时优先用夫妻共同财产抵扣债务,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覆盖欠款,或是双方早就约定财产各自所有,就先自行商量各自要承担的份额。
双方谈不拢的情况下,可以诉请法院结合债务实际用途、双方当前经济收入等情况给出判决。如果其中一方还的钱超过了自己该承担的份额,事后可以向另一方要回多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