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母赠与的钱财,到底算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完全要结合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来判定。
正常来说,夫妻俩在婚姻存续期间收到的亲友赠与,默认是两人共同所有的,只有一个例外情况,就是赠与人在赠与的时候,明确约定了这笔钱只给自己家的子女,不算小夫妻的共同收入。
要是岳父母转账的时候,清清楚楚说了这笔钱只给自己的女儿或者儿子单独用,那这笔钱就完全属于受赠的那一个人,哪怕之后两人闹离婚,也不用拿出来对半分。但要是岳父母从头到尾没提过这笔钱只归某一个人,司法实践里基本都会默认这是给小夫妻俩的共同赠与,真到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两人都能主张相应的份额。
很多人以为口头提一句就算明确约定了,其实走到诉讼环节的时候,这种口头表述很难举证。目前法院认可的能证明“明确只归一方”的证据,一般是双方签字的书面赠与协议,第三方出具的公证文书,或者转账时在转账备注栏里清清楚楚写了“仅赠与本人子女个人所有”这类内容的记录。没有这些扎实的证据,主张是个人财产的一方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
如果正遇到相关的离婚财产分割纠纷,可以先把所有和这笔赠与相关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都整理出来,再找专业婚姻法律师对接,帮你梳理更适配个案的处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