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过程中,部分继承人主张拿房屋折价款,部分主张直接取得房屋所有权,各方没法就分割方案协商一致的,按以下规则处理。
先核实继承性质和遗产覆盖范围。存在合法有效遗嘱的,按遗嘱指定的分配方式执行。不存在遗嘱或者遗嘱未明确房屋分割方式的,房屋按法定继承规则在第一顺序继承人范围内分割。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一般均等,对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适当多分。
再明确房屋价值和对应的分割规则。所有继承人可先行协商确认房屋价格,协商不成的,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估值。继承人中仅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房屋的一方需按照评估价值向其他继承人支付对应份额的折价款。所有继承人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要留意相关特殊保护情形。案涉房屋是继承人生存必需的居住房屋,且该继承人无其他住房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或调解由其居住使用。该类主体可优先取得房屋所有权,仅需向其他继承人支付合理折价款。
各方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向法院提起继承纠纷诉讼,由法院结合房屋实际情况、继承人需求、扶养义务履行情况作出分割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