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收的案件受理费,是严格按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结合你起诉的案件类型和涉及的财物金额分段累加算出来的,不同情况的收费标准区分得很清楚。
最常见的财产类案件,就是欠钱不还、讨要货款这类和钱直接相关的纠纷。如果涉案金额没到1万元,统一只收50块。金额超过1万但没到10万的那部分,按2.5%的比例算费。10万到20万的部分按2%收,20万到50万的部分按1.5%收,50万到100万的部分按1%收。之后金额越高,对应分段的比例会逐步下调,100万到200万的部分按0.9%收,200万到500万的部分按0.8%收,500万到1000万的部分按0.7%收,1000万到2000万的部分按0.6%收,超过2000万的部分统一按0.5%计算。
和财产纠纷无关的非财产类案件,收费规则更简单。普通离婚案件基础费用是50到300元,如果涉及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总额没超过20万,不用额外交钱,超出20万的部分才按0.5%额外计费。像侵犯肖像权、名誉权这类人格权官司,每件先收100到500元,要是你主张的损害赔偿金额不到5万,也不用再加钱,赔偿额在5万到10万之间的部分按1%算,超过10万的部分统一按0.5%收。其余的非财产类案件,每件固定收50到100元。
还有几类特殊案件有单独的收费规则。没有明确财物争议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每件收500到1000元,要是里面涉及明确的金额纠纷,就直接按前面财产案件的标准来算。打劳动官司的成本很低,每件只收10元,普通的行政诉讼案件,每件收50到100元。
要是你的案件后续法院用简易程序审理,或者最终双方通过调解协商结案,已经交的受理费可以直接减半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