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碰到多人共同造成他人损害的纠纷时,会遇到部分侵权人已经掏了一部分赔偿款的情况,剩下的侵权人该承担多少责任,不能直接拍板定数,得先结合法律划定的共同侵权责任类别、内部责任怎么分摊的规则,再加上被侵权人实际主张赔偿的情况放在一起判断,整套处理逻辑的依据都来自民法典里关于侵权责任的专门规定。
1、先把共同侵权对应的法定责任类别理清楚
一类是需要所有侵权人绑在一起担责的情况,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连带责任范围,具体包含几类场景,几个人凑在一起抱着故意或者都有疏忽的心态动手造成损害,撺掇别人去干侵权的事或者给别人帮忙实施侵权行为,还有几个人同时做了有风险的举动但最后查不出来到底是谁的行为直接造成了损害。这类情况里权益受损的人完全可以挑其中某一个或者好几个侵权人,要求他们赔掉所有损失,不用挨个找所有人主张。
另一类是各干各的活各担各责的按份责任场景,多人没有提前串谋,各自独立做出侵权行为,但几股力量凑到一起最后造成了同一个损害结果,这种情况下能算清楚每个人行为对应的责任轻重的,就各自赔自己那部分对应的钱。实在没法精准区分每个人责任占比的,就所有人平摊损失金额。
2、不同场景下剩下那部分侵权人的赔偿实操逻辑
要是属于连带责任的情况,已经掏了钱的侵权人只付了一部分赔偿款,权益受损的人还没拿到的剩余全部损失,完全可以找剩下的没赔钱的侵权人全部要回来。要是剩下这个侵权人最后掏的钱,远超按照他本身的过错和行为影响算出来的该他出的份额,他转头可以找之前已经赔过钱的那个侵权人,要回对方本该自己承担的那部分钱款。
要是属于按份责任的场景,没出钱的侵权人只需要把自己对应的责任份额该掏的钱补上就行。如果之前已经赔钱的那个侵权人,除了付清自己该出的份额之外,还顺手多掏了本该归剩下这个侵权人出的钱,那剩下这个侵权人直接对着受害人赔钱的时候,可以把别人已经帮自己付掉的那部分扣掉不用重复给,后续再把别人替自己垫付的钱全额还给之前代偿的侵权人就可以。
3、实际处置里不能忽略的实操细节
划分每个侵权人内部该担多少份额的时候,最先参考的是几个侵权人事先有没有达成过合理的分摊约定,约定合法的就先按约定走。没有约定的就挨个比对每个人的过错程度,还有每个人的具体行为对最终损害结果的促成作用占比多少,再定对应的金额。几个人的过错程度和行为的影响完全掰扯不清的时候,再让所有人平摊整体的损失金额。
现在行业里处理这类纠纷的思路也在慢慢调整,不再像过去那样但凡沾点边就直接往连带责任里套,反而更重视个案里每一个侵权行为的独立性和贡献度,既能避免让某一个侵权人平白承担远超自己行为后果的巨额成本,也能充分保障受损方的合法权益不会因为个别侵权人无力赔偿而落空,这类精细划分责任的裁判思路,也是后续侵权纠纷处理的明显走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