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对方拖着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情况,不要急着直接跑去申请强制执行,先得看你们当初离婚的方式,不同路径对应的处理流程完全不一样,搞错了反而会白跑一趟。
如果当初你们是走法院诉讼离婚,法院出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早就已经生效的,你作为直接带孩子的一方,直接去最初审理这个离婚案件的一审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就可以,不用再额外重新走起诉流程。
要是当初你们是在民政局登记离婚,只签了自行协商的离婚协议书的情况就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了。你得先以孩子的名义写好起诉材料,自己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去法院提起抚养费纠纷诉讼,等法院作出生效的判决或者调解书之后,对方还是拖着不肯给钱的,再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的申请。
很多人误以为离婚之后跟孩子断了往来就可以不用管孩子的开销,实际上按照法律规定,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不会因为离婚就直接解除。哪怕孩子跟着其中一方生活,另一个人也依然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该尽的抚养、教育、保护义务一点都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