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与债务部分,先梳理全部夫妻共同财产,涵盖房产、车辆、存款、投资类资产,核查是否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的情形。同步排查所有夫妻共同债务,避免承担本人不知情、且未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共同财产双方协议不成的,法院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子女抚养部分,收集己方具备抚养优势的证据,包括稳定收入证明、子女长期跟随己方共同生活的相关材料,同步收集对方不适宜抚养子女的证据,比如对方存在不良嗜好、家暴行为、双方长期分居的证明材料。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过错维权部分,对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可向对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可要求对该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程序推进部分,梳理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对应证据,包括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对方存在过错的相关材料。确有需求的,可委托专业人员介入,参与协议离婚谈判或后续诉讼流程,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