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办理离婚分割房产时,总默认房子肯定是对半分,其实有不少情况,房子会完全归到其中一方名下,不用和对方平分。
最直接的情况就是这套房子本来就属于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婚前就已经全款买好拿到房产证的,或者婚后两个人白纸黑字签了书面约定,明确这套房归某一方个人所有,不算夫妻共同财产,那离婚的时候这套房直接就归约定的所属人,不用参与共同财产分割。
也不用全硬套法律规定,如果两个人协商时都同意房子归某一方,不管之前是个人还是共同财产,只要双方都自愿认可,法律也不会强行干涉。
要是两个人谈不拢闹到法院,法官也会根据实际情况把房子判给某一方。比如直接抚养孩子的那一方,或是长期在家操持家务、照料老人孩子的女方,还有在婚姻里没有明显过错的一方,都有可能被优先考虑拿到房子。要是这套房子一直是其中一方在经营店面或者日常自住,判给他能避免后续搬离、重新找房的折腾,更能发挥房子的实际用处,法官也可能倾向把房子判给这方。还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离婚后其中一方没有任何其他房产,连租房都存在实际困难,法院也可能酌情把房子判给他。
不过拿到房子的一方也不是就能完全独享权益,要是这套房本来是夫妻共同财产买的,得按当下的市场行情给另一方打一笔对应的补偿款。如果房子还没还完按揭,拿到房子的人之后要自己承担剩下的所有贷款,得把剩下的贷款全部结清,或是找银行办完贷款人的变更手续,才能去不动产中心完成房子的产权更名,把完全产权落到自己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