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办理离婚房产相关公证时,经常因材料漏带白跑公证处,这里把所有必备材料一次性梳理清楚,避免反复折腾。
首先要带好个人身份相关材料,本人到场办理的,直接出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还要额外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其次是婚姻状态佐证材料,要么带已经领取的离婚证,要么带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用来证明婚姻关系已经合法解除。
接下来是房产本身的权属材料,备好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加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原件。如果房子还在还贷款,还要补充提交抵押合同和近期还款记录,供公证处核查当前抵押状态。
之后是房产分割的核心文书,协议离婚的要带双方共同签字的房产分割协议,里面要写清房产最终归属,补偿款数额和支付方式,还有过户的具体时限。诉讼离婚的直接提供生效法律文书里涉及房产分割的对应内容材料即可。
部分公证处还会额外要求提供购房合同,房产原值凭证和缴税证明,用来核对房产完整信息。如果房产还牵扯夫妻共同债务,还要带上债务已经清偿的相关证明。
要特别注意,这类公证仅能证明双方签署的房产分割协议真实合法,不会直接让房产的物权发生转移。公证走完流程后,一定要第一时间去不动产登记部门办正式过户,才能真正拿到房屋的完整物权,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产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