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申请解除合同的时候,都搞不清这个流程到底哪天算真正完成,其实民法典里早有明确规则,具体时间完全要看你选的解除方式,还有你们之前有没有提前约定。
如果是你们双方坐下来好好谈,最后协商一致要解除合同,这种情况没有任何法定的时间限制。只要双方对解除的所有条件,比如后续款项怎么退、后续责任怎么划分都谈拢了,随时都能签解除协议,签字完成的那一刻就算解除流程走完了,全凭你们自己商量决定就行。
要是你是拿着之前合同里提前说好的解除权,或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单方解除条件去通知对方解约,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你发的解除通知送到对方手里的那一刻,合同就正式解除。要是你发的通知里写了,对方得在多少天里把欠的事做完,到期没做的话合同自动作废,那等到通知里写的那个期限满了,对方还是没履约,合同就自动解除,不需要额外再走别的流程。
也有人嫌发通知麻烦,直接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要求解除合同,这种情况不需要等法院出判决的那天才算数,等到你提交的起诉状或者仲裁申请的副本送到对方手上的时候,合同就已经正式解除了。
另外要特别提醒的是,不管你是用约定还是法定的解除权,这个权利不是永远都有效的。如果法律有明确规定行使期限,或者你们之前的合同里提前约定好了行使时间,你到点还没去主张解除,这个权利就直接没了,之后你再想单方面要求解约,法院也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