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判决,核心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结合子女年龄、父母双方抚养条件等因素综合判定。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母亲存在下列任一情形,可由父亲直接抚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子女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法院综合考量的因素包括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能力、陪伴子女的时间、是否存在不良嗜好、是否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等。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该方同时享有法定的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