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民法典中针对婚姻关系处置的专门条款要求,夫妻协商走协议离婚流程的,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到民政部门后,不会当场直接办结手续拿证,中间会设置一段时长三十天的缓冲预留期。
1、夫妻俩一同到当地婚姻登记办事窗口递完离婚登记申请和提前商量好的书面约定材料之后,登记部门不会当场出具离婚证明,从收下申请材料的当天开始算满三十天的这段时间里,任意一方要是转念觉得没必要结束婚姻关系,都能单独到登记部门说一声撤下之前提交的离婚申请,整个流程直接终止。
2、前面这三十天的缓冲期正式结束之后,俩人还得再凑齐一起,在紧接着的三十天里都亲自跑一趟婚姻登记办事窗口,主动跟工作人员提出要领取离婚证明。要是这段时间里俩人谁都没提领证的事,或是凑不齐两个人同时到场,之前提交的申请就会直接按自动撤回处理,相当于之前走的流程全部不作数。
3、等俩人共同到窗口提出领证申请之后,工作人员会逐一核对两人是不是真的完全出于自愿要分开,以及之前商量好的关于孩子后续照料安排、共同财产分割、共有债务分摊这些内容是不是真的全部达成了统一意见,核对没有问题的,才会正式办登记手续发放离婚证明。
走这类协商离婚的路径,从最开始提交申请到最终拿到离婚证明,最快三十天就能办结,最慢也不会超过六十天。
如今不少地方的婚姻登记服务已经开始优化线上预约端口,后续也有可能逐步针对不同群体的实际需求,推出更具人性化的流程配套服务,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大前提下,把制度设置的善意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