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默认彩礼和嫁妆全是女方的个人私产,实际上并不是这样,这些财产的归属从来不是一概而论的,得结合给付的时间、当事双方的特殊约定,还有后续财产的实际形态来具体判断。
先说说彩礼的情况。如果是两人还没去办结婚登记,男方家就按照习俗把彩礼送到女方家里,这种一般会被算作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是彩礼是在领完结婚证之后才给的,给付的时候又没明确说这笔钱只给女方一个人,那很大概率会被认定成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男方也能分到对应的份额。除此之外还有三种特殊情况,男方可以要求女方返还全部或部分彩礼,一是两人根本没办结婚登记手续,二是虽然领了证但从来没有共同生活过,三是婚前给彩礼之后导致男方家生活陷入困难,后面两种情况要主张返还,得以双方办理离婚为前提。
再看嫁妆的划分。如果嫁妆是女方家里在领结婚证之前就给到女方的,基本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要是嫁妆是领完结婚证之后女方家才给的,又没有明确说这个东西只归女方一个人,那通常会被认定成对夫妻两个人的赠与,就算一直由女方保管,也不属于女方的完全个人所有。
不少小夫妻刚成家都不想提前谈财产划分伤感情,但其实提前用书面的财产协议把彩礼、嫁妆的归属写清楚,反而能避免后续不少不必要的争执,不用等到闹矛盾时再各执一词扯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