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去世,其遗产继承并非直接按亲属关系分配,必须先厘清财产属性,再按既定规则推进。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的,直接按照文书内容执行,优先级高于法定继承。
属于男方个人遗产的部分,包括他离婚时分得的原夫妻共同财产份额,以及后续再婚之前攒下的所有个人资产。再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不能全部算作遗产,要先划出一半归现任配偶所有,剩下的另一半才能纳入遗产范围处理。
启动法定继承程序时,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分配,范围涵盖现任配偶,婚生非婚生子女,和男方存在实际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男方的生父母养父母以及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情况,才轮到第二顺位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分割。
没有形成实际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不能主张男方的遗产继承权。同一顺位的继承人拿到的遗产份额原则上均等,平时对男方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是自身存在生活特殊困难缺乏劳动能力的群体,可以适当多分配部分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