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亲属涉嫌刑事案件被拘留后,会接到办案机关通知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其中除了交保证金的方式,还有不少人会选择找符合条件的保证人来做担保,不少人以为只要和办案人员打个招呼就行,实际上这个保证人的要求是法律明确规定的硬标准,缺一个都不行。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要求,想做保证人首先得和这起案子没有任何牵连,不能是同案的嫌疑人,也不能是案件的受害人或者相关证人,不然本身就有利益关联,根本没法公正履行监督责任。其次你得真的有能力管得住被保证人,比如要是你本身和被保证人常年异地生活,根本没法实时掌握他的动向,办案机关也不会认可你有履行义务的能力。另外你得本身享有完整的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没有被限制,自己本身还在取保或者服刑状态的人肯定不能做保证人。最后你得有固定的住处和稳定的收入,能保证长期在本地落脚,不会随便失联。
很多人没意识到做保证人不是走个过场签字就行,这是有实打实的法律义务的。你平时得盯着被保证人严格遵守取保的相关规定,不能让他随便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不能干扰证人串供,接到传讯要及时到案。要是你发现他已经打算跑路,或者已经偷偷违反了相关规定,必须第一时间向执行的公安机关报告,要是你装没看见甚至故意帮他隐瞒,轻则会被直接处以罚款,严重的话,被保证人的相关违法情节你参与包庇的,还会直接被追究刑事责任。
保证人担保的方式也不是所有情况都能用,它有明确的适用场景,一般是嫌疑人实在没有经济能力交不出保证金,或者当事人是未成年人这类不适宜收取保证金的情况,才会优先考虑用保证人担保的方式。千万不要觉得只是帮个忙就随便答应做保证人,一旦被取保的人违规,你是要直接承担对应的连带法律责任的,别稀里糊涂给自己惹上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