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彩礼纠纷时都搞不清自己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其实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司法解释早有明确的处理规则。如果男女双方压根没去民政部门办理过正式的结婚登记手续,当初拿出彩礼的那一方,完全可以光明正大地提出返还彩礼的主张,法律层面会予以支持。
要是双方早就办好了结婚登记的红本,但领证之后从来没有实实在在共同生活过,两个人没有一起凑钱过日子,也没有形成日常互相照料的家庭状态,这种情况想要要回彩礼,得先走离婚的法定程序,解除婚姻关系之后才能提出返还的诉求。
还有一类常见的情形,是男方家里当初为了凑彩礼把多年积蓄全部掏空,甚至不得不找亲友借了大额外债,导致自己离婚之后,靠着手里剩下的个人财产,加上离婚时分到的财产,连当地普通家庭的基本吃饭穿衣、日常开销这类最低生活水平都维持不住,同样要以办妥离婚手续为前提,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大家要注意的是,法官最终判定返还的具体金额,从来不是直接要求全额退还原数,会仔细核对这笔彩礼实际被用在了什么地方,有没有花在两人共同筹备婚礼、置办婚后生活用品的开销里,同时参考两人领证之后实际一起生活了多长时间,这段感情走向破裂究竟是哪一方的过错更大,把这些现实因素全部捋清楚之后,才能给出公平合理的判定结果。大家要是真遇上类似纠纷,提前把彩礼转账记录、相关消费凭证都整理好,能帮自己更高效地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