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不小心撕毁或遗失离婚协议书后,第一反应是慌乱想着要重新走复杂流程补开,其实完全不用慌。这事不能一刀切处理,得看这份协议毁坏时,两个人的离婚流程走到了哪一步。
1、要是撕毁协议的时候,俩人还没去民政局办完正式的离婚登记手续,那这份原本写好的协议从法律层面来说根本没正式生效。两个人完全可以坐下来重新沟通所有细节,把商量出来的抚养孩子方案、财产怎么分、之前谁名下欠的债各自担多少这些核心内容理清楚,确保全程没人被胁迫,所有约定都不违反法律的硬性要求,重新拟好一份完整的协议之后,再一块儿带着材料去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就可以。
2、要是撕毁协议前,俩人早就已经在民政局办完了所有离婚登记流程,婚姻登记机关的系统里肯定会留存当时提交的离婚协议完整档案。你只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和已经拿到手的离婚证这两样基础材料,去到当初办离婚登记的那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调阅对应的档案材料,把存底的离婚协议复印之后请档案管理部门盖上公章,这份盖了章的复印件法律效力和当初的原件完全一致,不管是办房产过户还是处理其他后续事务都能直接用。
3、还有不少人是办完离婚登记之后,当初的离婚协议不小心毁掉了,同时俩人经过后续沟通,想对之前协议里没说透的事项做调整补充,这种情况下根本不用专门跑去民政局折腾,直接坐下来把商量好的新约定逐条落实到书面上,两个人亲笔签字之后,这份补充约定就对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要是调整的内容涉及房产过户、车辆归属变更这类高价值的财产事项,最好第一时间去对应部门完成权属变更或者备案登记,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随着近年家事纠纷的细节化程度不断提升,不少律师处理这类协议损毁相关事务时,都会提示当事人在正式走完离婚流程后,除了官方留存的版本,自己手里至少留两份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安全地点,哪怕后续用到的概率极低,也能省去临时补调材料的时间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