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以为反诉是对本诉的反驳辩驳,本质上它是完全独立的全新诉讼主张,哪怕没有正在审理的本诉,单独拿出来也能正常向法院提起立案。
法院处理反诉的时候,不会只盯着双方各说各理的矛盾点,会拿着梳理清楚的全部事实和在案证据,对照现行生效的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和民法典里的实体权利规定,先核实反诉和当前本诉是不是基于同一纠纷事实产生,有没有直接关联,再对应不同情况推进后续处理。要是反诉方提交的证据链条完整,主张的实体权益完全符合法律保护的范畴,法院会在直接支持反诉全部诉求的同时,把原本的本诉请求也同步给出对应处理结果。要是反诉的主张压根没有实打实的证据托底,也找不到对应的法律支撑依据,法院会直接裁定驳回反诉请求,照样把本诉的实体争议审理结束给出判决结果。
要是最开始提起本诉的原告中途申请撤回自己的起诉,法院不会直接跟着终止整个案件程序,反而会继续推进反诉部分的审理工作,先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就反诉的争议开展调解,双方谈不拢的话就直接按照既定程序作出正式判决。有些反诉的争议和当前本诉的纠纷关联度极低,合并在一起审理反而会拖慢整个案件的推进节奏,法院会当场明确告知提起反诉的一方,让他拿着自己的诉求材料单独去法院另行立案起诉。
反诉本身的审理结果和本诉的结果没有绑定关系,哪怕本诉原告的主张全部得到支持,也不影响反诉方的合法诉求被单独认定成立,两者各自基于自身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裁判,只是基于纠纷关联性放在同一程序里同步处理减少当事人诉累。大家准备提起反诉之前,一定要提前把对应主张的全部证据材料整理成册,不要只靠口头辩驳支撑自己的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