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处理债务划分,完全不看是谁先提的离婚,核心判定标准只有两项,就是债务本身的性质和实际用途。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只属于个人的,由举债方独自偿还。
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只要符合三类情况就属于共同债务。第一是双方共同签字借款,或是另一方事后通过聊天通话等方式明确承认过这笔借款。第二是婚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款完全用于日常家庭开销,比如抚养孩子、老人看病、日常购物、偿还住房车辆贷款。第三是一方借的钱远超日常家庭开销标准,但债权人能拿出证据证明这笔钱用在了夫妻共同经营的店铺、共同参与的投资项目里。
余下的几类债务都属于个人独自承担的范围。比如婚前一方欠下的债务,婚后没有用到家庭开销里。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私自借款,钱款用于赌博、吸毒、无度挥霍或是私自资助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第三方。双方私下约定由某一方独自承担的债务,这类约定只在夫妻内部生效,不能对抗不知情的债权人。还有和第三方串通虚构出来的债务,或是赌债这类不受法律保护的非法债务。
处理的时候先从夫妻共同财产里划扣偿还共同债务,共同财产不足以覆盖的部分,双方自行协商分摊比例,协商不成再由法院依法判决。个人债务全程只用举债方的个人财产偿还,另一方没有任何偿还义务。
如果遇到对方私自借款却要你共同承担的情况,一定要第一时间留存对方钱款流向记录、赌博吸毒的相关凭证、家庭日常收支流水,佐证这笔钱没有用到家庭里。如果是共同为家庭开销借的钱,也要保管好借条、转账记录、钱款用途的相关单据,后续协商不成可以提交法院做公平划分。哪怕离婚时双方已经对共同债务做了分摊约定,债权人依然有权向夫妻任意一方主张全额清偿,其中一方还清所有欠款之后,可以按照之前的离婚协议或是法院判决,向另一方讨要其本该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