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夫妻间约定的内部按份责任,不得对抗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一方单独起诉配偶,要求追偿自身超额清偿的部分,需符合法定要件。
第一类抗辩方向为举证债务性质。债权人明知债务为丈夫个人所负,或该债务实际用于丈夫赌博、挥霍等个人用途,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主张该债务为丈夫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共同偿还。
第二类抗辩方向为举证清偿情况。提交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据,证明案涉债务已用夫妻共同财产足额清偿,或自身已承担对应债务份额。
第三类抗辩方向为责任分担规则适用。若债务最终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可要求先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债务,剩余未清偿部分再按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决确定的份额分担,丈夫主张的超出自身应担份额的部分,可直接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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