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要分割还带着抵押权的房产,得严格照着现行法律规则走,避免后续踩进不必要的纠纷坑里。先捋清楚这套带抵押的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婚后一起出资购买或者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共有房产,两个人先坐下来商量怎么划分产权,商量不通的再走司法途径判定归属。要记得,附着在房产上的抵押权是跟着主债权走的,哪怕两个人私下约定把房子全部分给其中一方,也不会直接改变银行或者其他债权人优先收回欠款的法定权利,债权人该主张优先受偿的时候依旧可以依规执行。
两个人可以自行协商房产最终归谁,剩下没还完的房贷后续由谁承担,商量不出一致结果的,就去法院提起离婚财产分割诉讼,审理的法官会按照照顾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照顾女方,以及婚姻关系里没有过错的一方的标准来敲定最终归属方案。
按照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的明确要求,抵押还没解除的阶段,房产要转让或者变更权属的,得第一时间通知抵押权人,你们分割房产要把产权从两个人或者其中一方名下改到其他人名下,必须提前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同步办抵押信息的变更或者注销手续。
准备好已经签字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或者法院出具的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判决书,本人身份证件,还有不动产权证书,和相关权利人一起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离婚析产的专属登记,要是抵押权人是银行这类金融机构,得先去对应的网点走完抵押主体变更流程,再办后面的析产过户。
后续剩下的房贷,通常由最终拿到房产产权的那一方接着按月偿还,拿到房产的一方还要按照协商或者判决的标准,给另一方补偿两人婚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的房贷总额,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的折价款,全程配合完成所有过户手续。要是抵押权人明确不同意变更抵押信息,那就得先凑钱把剩下的房贷全部还清,把房产上的抵押登记彻底解除之后,才能正常办理后续的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