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处理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常因为材料没备全跑好几趟,甚至连本该分到的财产都没法证明归属,其实按照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对应司法解释的要求,要准备的材料完全可以按不同属性理清楚。
首先是基础身份和婚姻相关的证明材料,你需要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结婚证如果不小心弄丢了,去婚姻登记处调取出加盖公章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也能用,核心是要明确夫妻关系的存续时间。如果是走协议离婚的流程,提前准备好双方协商一致的离婚协议书,要是走诉讼离婚的路径,带上法院出具的立案受理通知书即可。
接下来是各类共同财产的权属凭证和对应的分割依据,不同类型的财产需要的材料各有区别。房产类要备好不动产权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还有当初买房的出资转账记录、后续的还贷流水。存款和理财类要记清对方的银行卡号和开户行,打出近一年的账户流水,把对应的理财、基金账户明细也一并打印出来。车辆类要准备好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当初购车的出资凭证。涉及公司股权或者其他投资的,调出工商登记信息、当年的出资证明,还有过往的分红记录。剩下的其他共同财产,比如公积金缴存明细、商业保险保单、贵重奢侈品或者大件物品的购置发票,也都要整理好。
如果遇到对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况,你还要提前把异常的转账记录、对应财产的去向凭证找出来,要是你主张自己理应多分财产,也要同步提交对方存在重婚、家暴等过错的证据,或是你平时照料老人孩子、协助对方工作负担更多义务的相关证明。
所有材料都要备好原件和复印件,从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的流水、登记信息,都记得要求工作人员加盖官方公章,这些才会被相关机构和法院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