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分开后出于对孩子成长的考量,会提出调整直接照顾孩子的安排,这类操作的所有规则都严格遵循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的划定,不存在模糊的自行操作空间。
如果曾经共同抚养孩子的两个人,经过反复商量,全部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跑任何行政部门或是法院走流程,只要双方亲笔签下纸面的约定文书,把之后谁日常带孩子、相关费用怎么付、非直接抚养一方看孩子的具体时间方式这些细节都写清楚,这份约定签字当天就具备法律约束力。要是怕后续出现变数,双方可以一起到之前做过抚养权相关公证的机构申请更新公证,也可以共同到就近的基层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走完这一步的文书之后如果有人反悔,另一方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不用再重新走完整诉讼流程。
如果两边谈不拢,想要调整安排的一方直接到对方长期居住的基层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就行,要准备的材料里除了常规的起诉文书,还要带上当初判定抚养安排的离婚协议书或是法院出具的判决书,再同步附上能支撑调整理由的相关证据。这些法定支持调整的情形都有明确范围,包括原本带孩子的一方身患重病或是残障到没法继续照料孩子日常起居,带孩子的一方故意不履行照料责任甚至有打骂虐待行为,或是长期共同生活的环境会直接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还有年满八周岁的孩子明确表示想要跟着另一方生活,同时另一方完全有能力承接日常照料的全部责任。法院核查所有证据确认情况属实后,会出具正式的生效判决,拿到判决的那一刻抚养权的归属就完成了法定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