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法院纸质传票但没收到对应短信,按以下方式处理即可。
确认传票本身的有效要素。纸质传票需要标注明确的法院名称,对应案件的案由,具体的开庭时间地点,承办法官姓名及办公联系电话。
可访问对应法院的官方网站,输入本人姓名与身份证号查询案件登记信息,也可拨打法院公示的官方电话,提供身份信息完成核验。
短信通知不属于法定诉讼送达方式。部分法院仅采用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纸质传票送达形式,不同步发送短信提醒。
这种以纸质传票上记载的全部信息为准,按要求时间到庭参与诉讼即可。
留意传票页尾印有的应诉提示。在法定答辩期内整理并提交答辩状及全套涉案证据。
无法在传票标注的开庭时间到庭,提前联系承办法官提交延期开庭申请。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原告身份的案件会按撤诉处理,被告身份的案件会被缺席判决,自行承担对应的不利诉讼后果。
核验发现纸质传票属于伪造的虚假信息,直接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