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第一次走起诉离婚的流程,最容易踩的坑就是以为只要自己想离法院就会判离,实际上法院判离的唯一核心标准,是实实在在查实夫妻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没有挽回的可能,且法院调解后也没办法让双方和好,这是民法典里明确写定的裁判原则。
能直接对应“感情破裂”的明确情形,都是实打实的硬标准。比如一方在外重婚或者长期和婚外异性共同居住,对家人实施家暴、长期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还有沉迷赌博、吸毒屡教不改劝了很多次都没用,或是两个人因为感情合不来分开居住连续满两年,这些情况哪怕有一项坐实,法院调解无效后基本都会直接准予离婚。如果另一半已经被法院宣告失踪,你直接起诉离婚,也一定会得到支持。还有一种很多人忽略的特殊情况,就是之前起诉被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之后,两个人又连续分居满一年,这时候你再去起诉,法院没有回旋余地,必须判离。
起诉的时候你得找准对应的法院,要去对方的户籍地,或是对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提交材料,需要准备的东西包括起诉状、你自己的身份证、结婚证,如果有孩子要带出生证明,有共同财产要带对应的财产凭证,最重要的是把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一并提交。法院收到材料后会做立案审查,符合条件的会在七天内给你发立案通知。
立案之后法院会在法定的期限内把你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给被告,对方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意见。这里要特别注意,调解是离婚诉讼的必经环节,法官一定会先组织双方坐下来沟通调和,要是俩人聊开了和好,或是协商一致同意离婚,法院会出具正式的离婚调解书,效力和判决书完全同等。要是最后实在调不出结果,才会排期开庭审理。
开完庭之后法官会结合双方提交的所有证据,判断感情是否真的已经破裂,给出正式判决。要是第一次起诉的时候你手里没有前面说的那些法定判离的证据,对方又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法院大概率会驳回你的离婚请求。这种情况下你不能立马再起诉,得等这份判决生效之后满六个月,才能第二次提起离婚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