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发现配偶在闹离婚的时候偷偷藏了房产,你可以按实际情况一步步推进维权。
你可以先自己做初步的诉前调查,带上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直接去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你们夫妻二人名下的房产登记信息。之后尽量找到这套隐匿房产对应的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相关材料,再去对应的银行打出来相关的交易流水,先把这套房子确实存在、以及是在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买下的关键事实确认清楚。
等掌握了基础线索之后,你可以在起诉离婚的同时,直接拿出手头的这些证据,主张这套隐匿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法院一并分割。要是对方在法庭上矢口否认这套房子的存在,你可以直接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要求调取这套房产的完整登记档案,也可以委托执业律师走正式的调查取证程序,进一步固定完整证据。
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刻意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是伪造夫妻共同债务试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最终分割共同财产的时候,法院可以对有上述过错行为的一方,做出少分甚至不分财产的判决。
要是你当时办完离婚手续之后,才后知后觉发现对方当初还有没披露的隐匿房产,也不用着急。你可以从你发现这套隐匿房产的当天算起,三年内直接向法院单独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这套被对方刻意藏起来的共同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