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百多万元的保险在离婚时的归属,核心看的从来不是保单金额,而是投保时间、保费来源和保险类型三个关键要素,别以为保费高就一定算大额共同财产直接对半分。
要是当初交保费用的是婚后夫妻双方的共同收入,不管投保人填的是哪一方、被保险人是谁,这份保单的现金价值,也就是真的去退保能直接拿回来的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真到分割的时候,不一定非要直接退保分钱,完全可以商量着由其中一方继续持有保单,按当前现金价值的一半折算成现金补偿给另一方就行。
如果能拿出完整的流水证明,所有保费全都是用自己婚前的个人积蓄交的,和婚后的夫妻共同收入没有一点牵扯,那这份保险以及后续产生的收益,基本都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不会拿来做分割。还有一种常见情况是婚前就已经买了保险,结婚之后还在继续往里面交钱,这种就不用整片保单混着算,婚前交的那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属于个人财产,婚后两人一起交钱的部分以及这部分对应的增值收益,才拿出来按比例分割。
这里要特意把不同保险类型的区别拎出来说清楚,像重疾险、医疗险这类和个人健康绑定的人身险,只要是被保险人因为自身伤病拿到的理赔金,自带人身专属属性,哪怕是婚内拿到的,也只归被保险人个人所有,不会被算作共同财产拆分。反而像年金险、带分红属性的寿险这类偏理财性质的保险,婚后产生的分红和收益,基本都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真的走到离婚分割这一步,先别急着谈分配,先把每一笔保费的资金流水理清楚,确认每一部分钱是从婚前还是婚后的账户转出去的,同时明确保单的具体类型。要是双方协商不出一致结果,可以向法院申请调取保单当前的现金价值明细,由法院依法做分割。平时也建议大家把当初投保时的资金转账流水、保费支付记录都妥善留存,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拿不出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