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常听说的离婚,其实严格来说只有两种合法的办理路径,走不同流程拿到的离婚凭证也完全不一样,别搞混了白跑冤枉路。
如果两个人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类所有问题都商量妥当了,就可以走协议离婚的路子。不需要跑别的地方,两个人一起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交离婚申请就可以。提交申请后不会当场拿到离婚证,必须等满三十天的法定冷静期,这三十天里随便哪一方觉得反悔了,都可以单独去民政局把之前的离婚申请撤回来。
等三十天冷静期结束之后,接下来的三十天里,两个人得再一起去一趟民政局申领离婚证,要是过了这个时间俩人都没去领证,之前提交的离婚申请就自动视作撤回了,想再办的话得从头走一遍申请流程。
要是俩人谈不拢,其中一方不想离或者对财产孩子的安排有争议,那就得走诉讼离婚的路子。最后拿到手的是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这份文书只要正式生效,两个人的婚姻关系就直接解除了,完全不需要再额外跑去民政局办离婚登记。
之后要是打算再婚、迁户口这类需要证明单身的场景,直接带上这份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法院开的生效证明,还有自己的身份证件,去对应的民政部门办相关手续就可以,不用再补开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