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婚后买房时由一方父母出钱,拿到房产证还登记了夫妻两个人的名字,这种情况,房子基本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按照现行的婚姻相关法律规定,两个人领完证之后,一方父母出钱为小两口购置房屋的,只要没有提前说清楚这笔钱只给自己的孩子,这笔出资就默认是赠给夫妻两个人的。这套房还登记在了夫妻双方名下,相当于直接用登记行为表明,男方父母当初的出资是赠给两个人的,房子自然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也有例外情况。要是男方父母当初出钱的时候,就明明白白说过这笔钱只给自己的儿子,还签了专门的书面赠与协议,留好了转账记录、沟通录音这类能佐证的证据,那这笔出资对应的房产份额,就有可能被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不会直接算作夫妻平分的部分。
真到了闹离婚分房产的阶段,法院也不会直接一刀切对半分,会结合当初购房的出资来源、夫妻双方后续对房子的维护还贷贡献、两个人实际婚姻存续的时间长短这些细节,酌情调整最终的分割比例,不会完全按照登记的人数直接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