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婚姻相关法律框架始终贯穿婚姻自由的核心原则,这份自由既覆盖自主选择伴侣步入婚姻的权利,也包含感情确难维系时选择结束婚姻的正当路径。日常婚姻生活里,不少人会发现婚后另一半长期安于现状,不愿为家庭共同目标付出努力,原本对生活的规划完全无法同步,这类长期积累的分歧慢慢消耗夫妻间的情感联结,最终走到不得不考虑解除婚姻关系的地步。
如果双方能坐下来平和沟通,对结束婚姻的意愿完全统一,也能把孩子后续的抚养安排、家里共有财产的划分、对外欠的债务怎么分担这些细碎事项全部谈拢,就可以一起手写一份把所有约定内容写清楚的书面协议,两人共同带上证件到其中一方常住户口对应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申请后要经过三十天的冷静缓冲期,缓冲期结束之后的三十天里,两个人必须一同到场申领离婚证,到期没去申领的,直接按自动撤回申请处理。
要是两人谈不拢任何共识,就可以直接到对方长期居住或户籍归属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以对方不上进作为起诉理由,没有其他佐证夫妻感情彻底耗尽的相关证据,对方又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的,第一次起诉时法院不会轻易判定双方感情已经完全破裂。
等到第一次法院作出不准离婚的判决生效之后,两个人分开居住时间满一整年,再次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按照现有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法院必须准予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