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用夫妻俩一起攒下的钱投钱开起来或者买下来的商铺,哪怕房产证或者经营资质上只写了其中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两人共有的财产,办离婚的时候完全可以按法律规定拆分。实际处理的时候大多是其中一方接手商铺继续经营,照着专业机构估出来的商铺市价,拿出一半的钱补偿给另一方,也可以两个人商量着把商铺作价转给第三方,或者走公开竞拍的流程,拿到的钱两人再分。
2、结婚前其中一方就全额出钱买下来或者注册好的商铺,从一开始就只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完完全全属于个人私产,离婚的时候另一半没权利要求拆分。要是结婚前只付了商铺的首付,结婚后两个人一起掏钱还后续的贷款,商铺的归属还是跟着登记的那一方走,接手商铺的人得把婚后两人共同还掉的贷款总额,加上这部分钱对应的商铺增值收益,按一半的标准折算成现金补给另一方。
3、要是商铺还有外人投了钱,或者产权本子上还写了其他无关第三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不能直接处理夫妻财产分割,得先把整个商铺的产权理清楚,把属于夫妻俩的那部分份额单独剥离出来,剩下的才轮到夫妻俩协商或者走流程拆分。
这类资产的处置和普通住宅分割不一样,得把后续经营能不能顺畅衔接考虑进去,不能为了拆分直接把还在正常运转的商铺拆得支离破碎,同时也要兼顾两个人的合法权益,双方能谈妥的就按谈好的方案来,谈不拢的再提交给法院给出公允判决。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庭婚后参与实体经营,这类带经营属性的不动产处置规则,也会随着民事财产类型的丰富逐步细化,后续会更偏向于兼顾资产的使用价值和各方的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