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归属,和女方是否主动提出离婚没有关联。裁判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对应司法解释,核心判定标准是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结合子女年龄、双方抚养条件等要素确定具体方案。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默认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存在以下任一情况,子女可随父亲生活。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母亲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履行抚养义务。母亲存在其他特殊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承担抚养责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商不成的,法院会逐一核对双方的经济收入、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子女日常亲密程度等实际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作出判决。
子女年龄已满八周岁的,处理抚养权归属事宜时,必须直接询问子女的个人想法,完全尊重其真实意愿,由子女自主选择跟随父亲或是母亲共同生活。
父母双方自行协商抚养权安排,约定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或是双方按时段轮流抚养,相关协议内容不存在损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的条款时,法院会认可该协议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