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处理人身损害相关纠纷时,想要依法主张误工费赔偿,不能只靠口头陈述自己耽误工作少拿了钱,必须按照法律要求提交对应佐证材料,这些材料可以根据证明指向清晰划分为两大类别。
第一类材料专门用来证明确实存在没法正常参加工作的事实,以及对应的没法工作的具体时长,最常见的是就诊医院开具的正式诊断证明,上面要明确标注医师给出的休养建议时长,也可以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正式文书,里面写清当事人这段时间没法到岗的具体天数,以及实际被扣发的工资总额。要是双方对误工时长各执一词没法达成一致,还能找正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专门的误工期限鉴定意见书作为依据。要是受害人事发后伤情严重导致持续没法正常工作,还可以提交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依法申请把误工时间计算到拿到伤残鉴定结果的前一天。
第二类材料用来证明当事人正常情况下的收入水平,不同就业状态的人提交的材料各有区别。有稳定就职单位每月拿固定工资的人群,要准备好和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近半年的工资银行流水,加上单位盖章确认的月收入总额以及实际被扣发薪资的书面说明。没有固定就职单位收入浮动较大的人群,可以提交近三年的全部收入流水,或者能证明自己日常从事什么行业的相关材料,比如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从业资质证明等,法院可以参照管辖地同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核算对应的误工损失。如果当事人确实没法拿出有效证据证明自身收入情况,法院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对应行业的平均工资水平,酌情确定合理的误工赔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