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不足的嫌疑人立案后,处理流程按所处诉讼阶段划分,所有执行要求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
处于调查阶段的案件,公安机关认定证据不足,可直接撤销案件,释放嫌疑人并出具释放证明。
案件已提请逮捕的,检察院审查后作出不批捕决定,公安机关需立即释放嫌疑人,同时开展补充侦查,补充侦查最多进行两次。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的案件,公安机关必须撤销案件。
处于审查起诉阶段的案件,检察院认定证据不足,可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自行开展侦查。两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不足的案件,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嫌疑人处于在押状态的,作出不起诉决定后需立即释放。
处于审判阶段的案件,法院审理后认定证据不足,不能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