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上诉之后,二审法院不会必须出具制式的立案通知书,相关告知动作均有法律和实操层面的明确规则。
现行民事诉讼相关规则里,没有强制要求二审法院必须给双方当事人发送标有立案通知字样的正式文书。
原审法院收到上诉材料后,先在五日内把上诉状副本送给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有十五天时间提交答辩状。等原审法院收齐上诉状、答辩状后,五日内要把全案卷宗和证据移送给二审法院。
二审法院核查符合立案条件后,通常会给上诉人发受理通知、缴费通知,或是通过官方短信、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推送消息,告知上诉人七日内缴纳上诉费,逾期不交直接按撤回上诉处理。对被上诉人,法院一般直接送达上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以此告知案件进入二审环节。
如果当事人迟迟没收到任何相关消息,可直接联系原审法院的承办法官或书记员询问案卷移送进度,也可以带本人身份证到二审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现场查询,或是通过二审法院官方诉讼服务热线、线上服务平台核实案件状态。
要是二审法院核查后发现上诉不符合受理条件,比如超出上诉期限、上诉状缺核心材料且没在要求时间内补正,会直接出具不予受理或驳回上诉的裁定书送达当事人,不会走常规立案告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