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过程中,律师没有法律层面的侦查权限。侦查权作为公权力范畴的专属权限,仅能由公安、检察机关等法定司法主体行使,律师身份属于民事委托代理人,完全不具备这类公权力行使的资格。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律师可在民事代理的合法边界内开展常规调查取证工作,具体包括调取婚姻登记存档材料、房产车辆的权属登记信息、指定时段的银行账户交易流水、个人出入境备案记录,也可对接知情证人制作谈话记录,对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截图等电子材料做规范固定。所有取证行为都不能突破合规底线,绝对不能使用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私自查封扣押私产这类强制性手段,更不能未经许可闯入他人私人住宅等私密空间,所有操作的最终目的都是支撑夫妻感情破裂认定、共同财产划分、子女抚养权归属相关的事实主张。
如果当事人掌握对方存在家暴、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重婚这类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律师可以协助整理报案材料,引导当事人向公安机关提交立案申请,由法定主体依法启动侦查程序。面对当事人自己无权调取的核心证据,律师可依规向人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由法院依职权完成调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