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场景下,被告需围绕原告提出的全部诉讼主张,逐项准备对应材料。
身份与管辖类材料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原件供核对。
认为当前受理案件的法院没有管辖权的,同步提交对应证明材料,比如经常居住地属地机关出具的居住证明。
婚姻关系材料
明确表达不同意离婚的,提交能佐证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证据,包含近期共同生活影像记录、双方日常沟通往来内容、曾协商和好的相关记录。
明确表达同意离婚的,梳理清楚自身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具体主张。
子女抚养类材料(育有子女的案件适用)
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原件供核对。
主张自身更适宜直接抚养子女的,提交对应优势证明材料,包含本人收入证明、稳定住所权属或租赁证明、子女长期跟随己方共同生活的相关记录。
认为原告提出的抚养费金额过高的,提交原告实际收入证明、当地同期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关公开参考材料。
财产与债务类材料
不认可原告提出的财产分割方案的,提交对应财产归属的证明材料,包含不动产权属证书、车辆权属证明、银行交易明细、对应财产出资证明。
存在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提交对应债务凭证,说明债务实际用途,列明自身关于债务分担的具体意见。
答辩状与证据清单
参照原告提交的起诉状载明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部分内容,撰写书面答辩状,清晰列明自身全部答辩意见。
整理完成所有准备提交的证据材料,制作对应证据清单,逐一标注单份证据的名称、待证事实、证据获取来源。
被告需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当日起算的十五日内,提交全部答辩材料与证据。
可委托专业法律人员协助梳理完善全部提交内容,保障自身合法诉讼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