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平时常说的离婚法,其实并不是一部单独的法律,实际处理婚姻解除和相关纠纷时,用的都是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以及配套的相关司法解释。很多人关心婚内出轨在离婚官司里会怎么认定处理,这里可以把现行的裁判规则拆解开说清楚。
很多人以为只要抓到对方出轨,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就一定会直接判离,其实不是。法院判离婚的核心标准,从来都是夫妻感情确实已经完全破裂。只是偶尔一次出轨,比如单次一夜情这类情况,不属于法定的必须判离的离婚事由,除非出轨已经发展到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居住的同居程度,这种情况经法院调解没用的,就应当准予离婚。要是你手里只有对方偶发出轨的证据,对方第一次开庭明确表示不愿意离婚,法院大概率还是会判不准离,你可以等判不离之后分居满一年再起诉,或者等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的时候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会大很多。
财产分割这块现在民法典明确规定要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你作为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适当多分共同财产。只有出轨行为已经构成了重婚,也就是对方要么偷偷和第三者领了证,要么和第三者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或者达到了前面说的同居程度,你才能正式提出离婚损害赔偿,里面既可以涵盖你为了抓证据花掉的相关物质成本,也可以主张对应的精神损害赔偿。
要是只是抓到对方单次一夜情这类偶发的出轨行为,没达到前面说的重婚或同居标准,是没法单独要离婚损害赔偿的,只能作为法官分财产的时候酌情偏向你的一个考量因素。
平时如果发现对方有出轨苗头,尽量有意识留存对方和第三者长期共同居住的照片、视频、聊天记录、租房合同这类证据,不要到开庭的时候拿不出任何有效凭证,自己的合法权益很难得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