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商投资企业就职的从业者如果私自收受合作方或业务关联方的回扣,会不会要承担坐牢的刑事责任,核心要看涉案的实际金额,还有具体的行为情节轻重。普通外企里不涉及公务职责的普通职员,要是借着自己手里的岗位职权便利,私下收下他人送的财物好处,还帮对方谋取对应的业务利益,涉案金额达到对应的数额较大门槛,就已经触碰刑法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这种情况下涉案人员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会被并处相应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远超较大标准达到数额巨大级别,量刑区间还会相应上调。
有一类特殊情况需要单独区分,要是这家外企本身带有国有资本背景,涉案人员是受国有单位委派,在企业当中承担公务类管理职责的人员,这类身份群体的受贿行为就不会套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条款,而是直接按照刑法中受贿罪的相关规定定罪处置,情节特别严重的甚至可能面临最高死刑的判决。日常业务往来里很多人觉得私下收点小额回扣是行业潜规则不用担责,实际上哪怕单次收受的金额不高,多次累积之后的总金额达到法定门槛,同样会被启动刑事追责程序。企业日常可以在内部的合规制度里明确回扣登记上缴的流程,从业者遇到有合作方主动提出返点回扣的情况,第一时间向所属企业的合规部门报备登记,就可以避开无意识触碰法律红线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