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再审审查阶段核心审查原审判决、裁定的合法性与正确性,不直接处理原审遗漏的诉讼请求。
对应不同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处置。
原审遗漏的诉讼请求属于原审必须审理、遗漏后影响实体公正的,可在再审审理阶段向法院提出。再审审理范围原则上限于原审诉讼请求范畴。针对原审遗漏的该类请求,调解不成的,再审法院会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不在再审程序中直接作出判决。
当事人主张的相关义务已实际履行的,结合履行情况判断该遗漏请求是否仍具备诉的利益。义务履行完毕的,该诉讼请求无实际争议,法院不予处理。履行存在瑕疵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当事人可就该部分单独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再审审查阶段法院重点核查原审裁判是否存在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等法定再审事由,原审遗漏的诉讼请求不会在该阶段直接补正,需通过前述法定程序解决。当事人需明确遗漏请求的具体内容及对应履行情况,再确定后续维权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