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是《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明确规定的义务,与案件是否已移送检察院、是否退回补充侦查无关。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取保候审仍然有效,这项义务也继续适用,通常由你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多为派出所)负责执行。
因此,如果你需要出市,正确做法是提前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出行事由、时间、目的地、联系方式及保证按时返回,经批准后再出行。若理由正当(如就医、必要的工作或家庭事务),报批后一般可以获准;擅自离开的,可能被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被责令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被变更为监视居住或者逮捕。
关于案件进展:9月8日退回补充侦查后,补充侦查期限一般为一个月,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会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目前没有信息属于正常情况,你可以主动联系承办检察官询问是否已补查重报、是否需要补充材料。同时注意保持电话畅通,传讯时及时到案;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有变动的,应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执行机关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