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赔偿案件里,赔偿义务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的,司法实践中按以下规则处理。
法院会出具对应执行裁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依法裁定中止执行,待其具备履行能力后恢复执行。被执行人丧失劳动能力、无收入来源且永久丧失履行能力,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程序。
已确定的赔偿义务不会因义务人暂无履行能力直接免除。债务人需以当下名下所有财产进行清偿,剩余未清偿的债务,在其后续取得收入、财产时继续履行。案件存在对应担保人的,债权人可直接要求担保人承担约定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双方可自行协商履行方案。受害方同意的前提下,赔偿义务人与对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也可以提供合法劳务的方式折抵对应赔偿款项。
赔偿义务人存在转移、隐匿财产等规避执行行为的,法院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情节严重的,按照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