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误以为分居满一定年限就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种想法完全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只要没走完法定流程,两人的婚姻关系就始终处于合法存续状态。我国法律体系中从来没有自动离婚的相关设置,想要正式解除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只能走两条明确的法定路径。
其中一条是协议离婚流程,男女双方必须一同去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提交离婚登记申请,提交之后要经历整整三十天的离婚冷静期,这段时间里任意一方如果反悔都可以撤回登记申请。等到冷静期满,两人还必须再次共同到场申请领取离婚证,从拿到离婚证的那一刻起,婚姻关系才正式宣告终结。
另一条是诉讼离婚路径,夫妻中任意一方都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相关诉讼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就婚姻关系调解,调解不成再结合双方实际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最终出具的生效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和民政部门发的离婚证具备完全同等的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从这份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当天就解除。
要是双方只是私下说好要分开过日子,或是分居多年没办任何手续,哪怕已经签好了书面的离婚协议却迟迟没去民政局或法院走完流程,两人在法律层面依然是合法夫妻,该承担的夫妻扶养、共同财产处置、共同债务承担等法定义务,一点都不能规避。相关规则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千零八十条中有明确规定,大家处理婚姻关系变动时务必要对照法定要求操作,别因为想省麻烦留下后续潜在的权益隐患。